在农业一产化思路下,许多地方走不出农户与集体对立的政策死结,这是因为耕地作为一产化农业的主要要素,早就已经分配给农户几十年了,再想集中起来会非常困难。而从农业三产化的角度来看,真正能够被资本化开发和再定价的要素,恰好是因具有不可分割性而还没有也不可能被分到户的阳光、泉水、空气、山林等农村生态资源以及乡村文化资源。这些以“山水田林湖草”为名的资源要素在农业一产化时代几乎没有被定价,因此就具有被定价和再定价的增值空间。而要对这些资源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进行排他性占有和开发,就需要发挥集体作为资源产权归属主体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