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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借贷关系、炮制证明材料打假官司,或为侵占他人财产,或为逃避法院执行……藏匿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的虚假诉讼,不仅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严重浪费司法资源、损害司法权威。近年来,检察机关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以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工作,实现了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有效促推社会治理,让虚假诉讼无处遁形,有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从涉黑案件中发现隐情后……
广西桂林:找到从强化个案办理向推动社会治理延伸的“数字密码”
今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川县检察院就办理虚假诉讼系列案中发现的涉刑人员违规担任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以及“空壳公司”违规存续等情况,与灵川县市场监管局进行磋商。
得知原判决已被法院撤销,秦某着实松了一口气,“从今往后,我和我的家人终于可以睡上安稳觉了。”
秦某是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虚假诉讼系列监督案的当事人之一。今年以来,桂林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大数据的优势作用,通过搭建和运行虚假诉讼法律监督模型,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内外协作形成办案合力,揭开虚假诉讼真相,使秦某等案件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涉黑案件中隐藏虚假诉讼
2022年底,自治区检察院在办理刘某等人涉黑案件时发现,这些刑事案件中隐藏着大量虚假诉讼,涉及桂林市的多个地区,遂将相关线索移送桂林市检察院办理。收到线索后,桂林市检察院立即与雁山区检察院、象山区检察院、七星区检察院、秀峰区检察院共同抽调人员专门成立办案组,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
检察机关经调查了解到,2012年至2014年期间,秦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刘某先后借了720万元“高利贷”,被预先收取了“砍头息”“代理费”“违约金”等费用共计48万元。借款后,秦某已归还刘某借款本息共计281.5万元。
2014年7月,秦某因无力偿还之前的借款,再次向刘某借“高利贷”80万元,刘某安排秦某向其名下商会的员工陆某借款,秦某被收取“砍头息”及之前借款所欠利息共43.5万元。2015年3月,因秦某无法归还借款,陆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秦某后被法院判决归还陆某借款80万元及利息。
“2014年至2016年期间,因我无力偿还欠款,刘某就安排人到我公司催债,导致我公司业务根本无法开展,他们还经常在我回家的路上蹲守,骚扰和恐吓我的家人,让我的工作和生活都没法安宁。”向检察官说起自己被催债的经历时,秦某仍心惊胆战。
“我们从法院调取刑事判决书所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的案卷,经审查后发现,在刘某等人系列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往往缺乏当事人之间的对抗,多数案件为调解结案,还有一部分案件的被告缺席庭审。”桂林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介绍说。
办案组经调查查明,刘某等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假借民间借贷之名,吸引数十名受害人向其借款,并口头约定高额利息,诱骗或是迫使受害人签订将虚高“砍头息”计入本金的格式合同,收取名目繁多的费用,并让受害人以公司、个人全部财产作抵押担保,为后续受害人以资抵债做准备。该组织还通过虚构借贷事实、虚增借贷金额、肆意制造违约、制造资金给付流水、转单“平账”、隐匿还款证据,以虚假材料提起民事诉讼的套路或方式,套取受害人钱财,侵占受害人公司、房产等资产。经统计,2009年至2020年间,刘某等人涉黑系列案涉及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有40件,案涉标的1.2亿元。
2023年2月至同年11月,桂林市检察机关就刘某等人所涉虚假诉讼系列案陆续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5件,提请法院抗诉6件,提出抗诉4件。截至目前,法院经过再审,裁定驳回起诉10件,判决驳回诉讼请求16件。
从个案办理到类案监督
近年来,民间借贷领域中由非法放贷引发的暴力、“软暴力”索债及“套路贷”犯罪案件呈高发态势,而部分非法放贷又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成功“洗白”为合法债权债务关系,司法机关仅依靠传统的审查方式难以有效发现和打击此类行为。基于此,2023年12月,桂林市检察院在总结上述系列案件办理情况的基础上,决定聚焦民间借贷纠纷领域开展虚假诉讼类案监督工作。
为破解取证量大、线索发现难等问题,今年初,桂林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虚假诉讼类案大数据监督模型,以数字化手段赋能办案质效提升。
桂林市检察机关以刘某等人涉黑案为突破口,由民事检察部门联合刑事检察部门开展融合履职,即刑事检察部门将发现的虚假诉讼监督线索移送民事检察部门,由民事检察部门对线索进行梳理研判,对重点放贷人员进行深入调查。与此同时,抽调刑事检察、民事检察、检察技术等部门的优秀办案人员组建数字化办案专班,集中优势资源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根据每名专班成员的特长,分工开展数据调查、数据分析和数据印证,共同对数据进行碰撞筛选,深挖监督线索。
在将案件异常点作为办案突破口后,办案专班灵活运用调查核实方式,查明案件事实,共排查出黄某、古某、陈某、张某等人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中涉及的虚假诉讼监督线索100余条。
自大数据监督模型运行以来,桂林市检察机关已针对所发现和办理的虚假诉讼监督案件向同级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2件,提请自治区检察院抗诉6件,依法提出抗诉7件,相关案件均被法院裁定再审,目前已再审改判21件。针对法院再审改判后,仍有部分受害公司和受害个人的财产被执行、法院未及时解除执行措施的情况,该市检察机关接续开展民事执行监督工作,已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5件,督促法院为6名当事人及时解除了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措施。
以综合履职推动社会治理
在办理上述刘某等人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中,桂林市检察机关发现,刘某等人开设的“空壳公司”存在违规存续、涉刑事案件人员违规担任公司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等问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遂将履职触角从类案监督继续向社会治理领域延伸。
桂林市检察机关在调取了相关刑事案件数据后,利用虚假诉讼类案大数据监督模型,将刘某等人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而开设的公司信息与行政机关的企业登记信息进行碰撞,共筛查出刘某等“涉刑人员”违规担任公司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空壳公司”违规存续等线索80余条。
随后,检察机关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该部门及时堵塞在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再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打官司胜诉,执行款却被“截和”
江苏张家港:构建监督模型剑指以虚假诉讼逃避执行行为
借款人借钱不还,王女士申请强制执行后,借款人的房子被拍卖了200余万元,可明明出借了100余万元的王女士为何最终只执行到10余万元?经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依法监督,一场以虚假诉讼参与执行分配的“闹剧”水落石出。
“在办理个案的基础上,我院构建了虚假诉讼参与分配逃避执行大数据监督模型,并依托该模型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3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件,剔除虚假债权300余万元。”张家港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近日谈及上述案件时介绍说。
执行分配阶段冒出“新债权人”
2022年10月的一天,张家港市的王女士向该市检察院申请监督,怀疑执行分配过程存在虚假诉讼,并提供了相关线索。
该线索显示,2019年,赵力曾以名下房产为抵押向孙明借款。由于赵力未归还借款,孙明便将赵力诉至法院。2021年1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赵力归还孙明借款本金及利息共52万元。由于赵力未履行还款义务,孙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同年8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孙明撤回了执行申请。
2022年,因赵力并未实际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孙明便向法院申请在本息合计60万元的范围内,对抵押房产拍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另有多名债权人申请参与了本次分配。最终,房产被拍卖了200余万元,除银行外,孙明优先受偿了60万元,王女士、李华等7人只能共同分配剩余的59万余元。“赵力向我借了100多万元,他房子被拍卖了200多万元,可我只执行到了10多万元,这里面肯定有猫腻!”王女士义愤填膺。
受理该案后,张家港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通过调查核实查明,早在2021年8月,赵力就通过其丈母娘陈某的账户向孙明归还了38万元,转账备注为“赵力还款”。2022年8月,孙明获得60万元执行款后,随即将其中38万元转入了陈某的账户。孙明对此狡辩称,那38万元是“还款保证金”,并非赵力的还款。
“孙明已经收到了赵力归还的38万元,却仍以全部款项未偿还为由主张优先受偿,且实际分得60万元执行款,存在帮助赵力逃避执行的嫌疑。”承办检察官认为。
多名造假者受到严惩
除孙明外,检察机关还查明,参与执行款分配的李华,实际上是赵力的亲戚,他们之间并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这又是怎么回事?
原来,2020年12月4日,李华曾向朋友借款50万元,并将该50万元转至婆婆陈某的账户中。后来,陈某在10天内累计转款49万余元至李华的账户内,李华用这些钱还了朋友。当赵力名下房产被法院拍卖时,为了逃避执行,他便与李华串通,利用上述转账流水,虚构了他向李华借款50万元、款项指定汇入陈某账户、到期后未偿还的事实。
2022年5月26日,李华以该虚构事实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纠纷诉讼,并与被告赵力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后赵力未履行协议内容,李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参与到对拍卖房款的分配中,最终分得5万余元。
基于以上调查情况,张家港市检察院于2022年11月2日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认为李华与赵力民间借贷纠纷案系虚假诉讼,应予纠正,并就孙明申请实现抵押权以及李华申请参与分配提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023年7月,法院经过再审撤销了李华与赵力签订的民事调解书,驳回了李华的诉讼请求,重新分配了执行款项,挽回了合法债权人的损失。
与此同时,张家港市检察院还向公安机关移送了李华、赵力、孙明涉嫌犯罪的线索。
建立模型深化类案监督
“被执行人房产被拍卖后出现多起诉讼案件、当事人集中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之间无对抗……”办结上述案件后,张家港市检察院积极运用大数据思维,从个案办理中提炼出类案监督关键词及规则,于2023年11月建立了参与分配虚假诉讼逃避执行监督模型。今年8月3日,该模型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管理平台上线。
该模型结合网络司法拍卖中有可供执行的不动产中的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数据,以民事裁判文书中民间借贷、劳动争议案件为重点,将司法拍卖数据与民事裁判文书、执行文书的相关数据进行碰撞,并设置诉讼时间晚于拍卖执行时间、诉辩无争议、快速审结、直接参与分配等检索规则,发掘和推送被执行人与他人串通提起虚假诉讼的线索。
“模型建立以后,我们还和法院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在一定程度上打通了数据壁垒,以跨部门高效协同的数字化应用场景打击和惩治虚假诉讼,维护司法公正和权威。”张家港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清泉表示。
(文中案涉人员均为化名)
(检察日报 王立慧 陈梦清 张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