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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雨落寄哀思 法徽长明耀忠魂
——深切缅怀为人民司法事业献出生命的法院干警
春风细雨,清明寄思。人民法院报今日特推出清明节纪念专版,以近些年逝世的王佳佳等九位同志为代表,深切缅怀那些为人民司法事业献出宝贵生命的法院干警。
他们以赤诚之心坚守岗位,以无私奉献践行初心,用生命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崇高使命。他们的事迹,是激励我们前行的强大力量。让我们铭记他们的牺牲与奉献,坚定法治信仰,勇担时代使命,书写人民司法事业的新篇章。
视频:跨越时空,又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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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旭辉
韩旭辉同志生前系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2023年3月8日晚,在准备第二天的开庭工作时,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于3月9日不幸去世,终年59岁。韩旭辉同志在司法为民一线奋斗33年,对党忠诚、恪尽职守,以恒心践初心、以生命担使命,曾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荣获“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2024年12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山西省委在太原联合召开追授韩旭辉同志称号表彰大会,追授韩旭辉同志“全国模范法官”“山西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同事感言:
又是一年清明时,当我们怀着敬意与思念追忆韩旭辉同志时,更加深深感受到他内心深处的那份坚守、那份担当、那份挚爱。韩旭辉同志胸怀“国之大者”,始终站稳人民立场,他运用“马锡五审判方式”形成“五先”工作法,用法用心用情维护公正、化解矛盾、促进和谐,被群众亲切地称为“他是我们老百姓心中的一杆秤”。
“五先”工作法是韩旭辉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大量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的成功经验,也是一位法官做实做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交出的合格政治答卷。我们要持续开展“学习韩旭辉,争做韩旭辉式好法官”主题活动,深入实践“五先”工作法,以求极致的精神把定分止争做深、做实、做到群众心里去,用最优质量、最高效率、最佳效果处理好每一件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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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树文
王树文同志生前系黑龙江省庆安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23年10月19日,出差返程途中因交通事故不幸去世,终年59岁。他曾荣立个人三等功,多次获评“杰出干警”“十佳干警”“十佳公仆”“人民满意好法官”“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工作实绩突出领导干部”等荣誉,司法调研成果2次获奖,被省级嘉奖3次,获最高人民法院荣誉天平奖章。
同事感言:
清明至,哀思长。在这个特殊的时节,王树文同志的身影尤为清晰。
他在30余年的法院工作生涯中,从助理审判员一步步成长为副院长,无论岗位如何变化,他敬业的态度从未改变,司法为民的初心始终炙热。工作中,他无私无畏,即使疾病缠身,也未有一丝懈怠。
“我是人民的法官,我不能忘本。”这句铿锵誓言,贯穿了他整个职业生涯,是其一生的真实写照。对待当事人,他饱含热忱、耐心倾听、释法解疑,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始终秉持严谨态度,对案件细节抽丝剥茧,凭借深厚的专业素养,精准援引法律条文,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得到公正的裁决。面对情与法、权与法、利与法的复杂纠葛,他严守法律底线,坚决捍卫司法公正。正因如此,多项荣誉纷至沓来,这不仅是对他工作的高度认可,更是其公正司法的有力见证。
斯人远去,丰碑永铸。我们会把他对司法事业的执着与热爱融入血脉,在新时代司法事业新征程上铸就新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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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晓斌
边晓斌同志生前系江苏省仪征市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2023年12月14日,在执行现场勘查任务时摔倒致伤,经全力抢救无效,因公牺牲,终年49岁。他牺牲后,被仪征市委追授“仪征市优秀共产党员”、追记个人三等功,被扬州市委追授“扬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追记个人二等功,被江苏省委、省政府追授江苏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同事感言:
在边晓斌同志笔记本的扉页上,工工整整地写着:想,都是问题;做,才是答案。这是边晓斌的座右铭,也是他一生的追求。扎根基层法院二十九载,他始终坚持对党忠诚、对事业热忱、对人民赤诚,奔走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以实干书写“为民篇章”,用生命诠释“公仆本色”。
悠悠赤子心,拳拳为民情。无论是司法工作一线,还是千里援疆之外,边晓斌都始终冲在最前面,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心向党、服务人民的使命情怀和奋斗姿态。他坚持“法如山,民为天”,带着感情、带着温度审理每一件案件;他坚持“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努力保障社会安定,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治支持;他坚持“清正廉洁守底线,两袖清风守忠诚”,为人做事都把真诚、正派、廉洁放在心中,落在行中。
斯人已逝,浩气长存。边晓斌同志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我们,坚定理想信念,勇挑时代大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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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景柏
杜景柏同志生前系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3年10月30日,他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终年52岁。杜景柏同志曾两次获评“全省优秀法官”。2023年,他被追授为“全区优秀共产党员”、第二届“新时代江西十大法治人物”致敬人物;2024年,被追授为“渝水好人”“新余好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被评为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亮点人物”,被最高人民法院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同事感言:
杜景柏同志作为扎根审判一线二十载的优秀法官,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投身司法事业,其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改革精神,至今仍深深影响着我们。
杜景柏同志法学功底深厚,审判经验丰富,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时善于抽丝剥茧,精准厘清法律关系,高效制定审理方案。身为一线法官,他注重调解优先,积极探索调解工作新方法,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担任法院领导后,他勇担“班长”职责,以提升审判质效为核心,牵头制定74项改革举措,创新推出《审执质效提升工作手册》等,推动全院工作质效显著提升。他始终强调法官要做到“专业与作风并重”,要求干警既精研法律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以公正廉洁的作风赢得群众信任。
斯人已逝,精神长存。我们将以杜景柏同志为榜样,传承其锐意改革的担当精神、精益求精的专业态度和司法为民的公仆情怀,以更牢的法治信仰守护公平正义,用更强的实干担当续写法治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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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佳佳
王佳佳同志生前系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一级法官。2011年9月通过全省法院系统统一招录考试进入郾城区法院工作,201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政治处、民事审判庭、新店法庭、城关法庭、刑事审判庭、立案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员额法官。因坚持依法公正办案,拒绝支持伪造证据当事人的非法诉求,于2024年8月7日遭蓄谋报复杀害,年仅37岁。2025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河南省委召开表彰大会,追授王佳佳同志“全国模范法官”“河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称号。
同事感言:
王佳佳同志是新时代人民法官的杰出代表,她用短暂而光辉的一生诠释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她扎根基层十余年,面对疑难案件,她反复查阅卷宗、推敲法条;面对人情干扰,她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法律是冰冷的条文,但法官的心里要有温度”,她的办案笔记里写满了当事人的诉求与困难。她用行动证明,司法为民不是口号,而是将心比心的付出。王佳佳同志是公认的“业务尖兵”,她创新的要素表不仅有助于化解原、被告双方的矛盾,还节约了庭审时间,最终便捷了当事人。
佳人已逝,精神长存。王佳佳同志用生命镌刻的“忠诚、为民、担当、奉献”精神,已成为照亮我们前行的灯塔。作为新时代司法工作者,我们当以她为镜,在每一个庭审记录的字里行间,在每一次与当事人的真诚沟通中,在每一份承载公平正义的文书里,让英模精神生生不息,让法治之光永远闪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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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梅
周春梅同志生前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她是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参加法院工作17年来,主审了多起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及行政案件,多次被评为湖南高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办案能手。2021年1月12日,她因多次拒绝犯罪嫌疑人为案件打招呼的非法要求,被行凶报复,因公牺牲。周春梅同志被追授新时代“双百政法英模”、“全国模范法官”、全国三八红旗手、CCTV2021年度法治人物、湖南省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
同事感言:
周春梅同志离开我们已经4年多了,然而与她共处的点滴仿若就在眼前。
她对法律的热爱,如燎原之火,常与同仁探讨深邃的法理,追逐前沿的法学理念。她手执法槌,于疑难案件的荆棘中奋勇开拓,以坚毅冲破层层司法困境。她胸有暖阳,让司法的春风传递着法律的脉脉温情。她像一根湘江畔的翠竹——身段柔韧,却宁折不弯;她像一枚永不蒙尘的法徽——以纯净之光,照亮后来者的征途。当我们翻阅她主审的案卷,字里行间皆是无声的誓言:正义或许会流血,但永远不会低头。
寒冽的冬风,成了周春梅同志践行誓言的悲壮终章——那支未写完的判笔还搁在一旁,她却化为一束不灭的正义之光。“坚持原则,不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这是我的底线。”她以生命捍卫了司法的公正,彰显了一名人民法官、一位共产党员的崇高操守与使命担当。她是我们的好榜样、好战友,我们永远缅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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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声欢
陈声欢同志生前系广东省大埔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24年7月4日,他在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去世,终年57岁。扎根基层近35年,他始终把党的事业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兢兢业业、恪尽职守,将毕生精力和赤诚全部献给了司法事业。2024年9月,他被追授为“大埔县优秀共产党员”。
同事感言:
“我希望当我们摸着良心的时候,对得起‘人民法官’这个称号,对得起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陈声欢同志这句话至今言犹在耳,激励着大埔法院干警时刻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起案件。
他心中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他带头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亲自走访调研14个乡镇,倾听一线工作人员和群众的声音,促推60个“无讼村居”高质量建成,并通过制定“一镇一法官”联络机制、“多元解纷﹢司法确认”衔接机制,推动大批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真正做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他常常告诫我们,法官办案子不仅要做到定分,更要做到止争,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才能回应好新时代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
庭审注意事项上的笔迹戛然而止,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他依然心心念念着他办理的案子。他倒在了他热爱了一生的工作岗位上,但他一心为民、忘我工作的精神将如璀璨星辰,始终照耀着我们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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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兆国
黄兆国同志生前系云南省巧家县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2005年至2021年期间,他担任巧家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在工作中兢兢业业,为司法事业奉献了自己的力量。2022年12月2日,黄兆国在巧家县集中隔离点参加抗疫工作期间突发疾病,虽经全力抢救,但仍不幸去世,享年55岁。他的离去令人痛惜。
2023年2月,他被追记个人三等功;2023年12月被追授为云南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这是对他生平贡献的高度认可与褒奖。
同事感言:
黄兆国同志永远离开了我们,但那个并不高大却挺拔如松的身影,却会不时出现在脑海,让我们深切怀念。
对待工作,他专注而热情,遇到疑难复杂的案件总是主动请缨,用自己过硬的专业知识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他常说:“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是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任和期待,我们必须全力以赴。”这掷地有声的话语,让我们深刻体会到了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
他不仅是一位优秀的法官,更是一位和蔼可亲的良师益友。他一直都很关注年轻同志的成长,总是毫无保留地分享自己的经验和知识。生活中,他给予身边同事春风般的温暖,像一位老大哥一样照顾着我们。
黄兆国同志用生命诠释了法院干警的忠诚与担当,他是我们心中的英雄,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我们将永远铭记他为司法事业所作出的贡献,传承他的精神,继续为司法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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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倩
马倩同志生前系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五级法官助理。虽生于平凡,却以卓越的职业精神在司法岗位发光发热。2023年12月25日,她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去世,年仅36岁。马倩同志工作态度严谨认真,专业能力扎实,是同事公认的业务骨干,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并获嘉奖。她为人谦逊友善,与同事相处融洽。马倩同志的一生虽短暂,却为司法事业无私奉献,她的离去令人惋惜。
同事感言:
马倩同志的离去,瞬间让法院的办公室里少了一抹温暖而坚定的身影,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留下了深深的空缺。
与她共事的日子,是珍贵回忆。面对如山卷宗,她专注执着,梳理证据一丝不苟,细节逃不过她的眼睛,书写裁判文书字里行间满是对法律的敬畏。
遇到复杂案件,她凭借专业知识抽丝剥茧找到突破口。她不仅业务能力强,生活中还是贴心伙伴。留意同事困难,耐心解答问题,全力相助,笑容如暖阳,让同事和当事人感受到温情。如今,熟悉的办公桌椅在,可敲击键盘声不再,忙碌身影不见。我们常常想起她,希望她还在身边探讨案件、追求正义。她虽已离去,却用生命诠释了对法律事业的忠诚,将公平正义的种子播撒在群众心中,激励我们在法治道路上砥砺前行。
她像一颗明亮的流星,虽短暂闪耀却照亮了我们前行的路,她的事迹将激励我们为实现司法公正而不懈努力。
扫码寄托哀思
来源:人民法院报·4版
见习编辑:杨鸿 史额黎 |联系电话:(010)67550939|电子邮箱:fyxw@rmfyb.cn
视频:刘书妮
新媒体编辑: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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