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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钱犯罪“魔高一尺”,司法办案“道高一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30 14:37:26   浏览次数:3  发布人:5dca****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洗钱犯罪“魔高一尺”司法办案“道高一丈”“洗钱犯罪的罪与罚”系列报道之二◆ 面对手段错综复杂、犯罪链条越来越长的洗钱犯罪,如何准确把握和适用法律将罪犯绳之以法,是办案人员思考最深的问题。◆ 地下钱庄已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和转移资金的主要通道,目前还出现了新型的地下钱庄。◆ 2024年8月,“两高”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方式之一。从利用



    洗钱犯罪“魔高一尺”

    司法办案“道高一丈”

    “洗钱犯罪的罪与罚”系列报道之二

    ◆ 面对手段错综复杂、犯罪链条越来越长的洗钱犯罪,如何准确把握和适用法律将罪犯绳之以法,是办案人员思考最深的问题。

    ◆ 地下钱庄已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和转移资金的主要通道,目前还出现了新型的地下钱庄。

    ◆ 2024年8月,“两高”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方式之一。

    从利用一台投币洗衣机洗钱,到利用地下钱庄洗钱,时至今日,洗钱犯罪呈现出的复杂性、隐蔽性,已远超很多人的想象。

    面对如此复杂而隐蔽的犯罪,人们不禁发出疑问:它会出现在普通人身边吗?其实,洗钱犯罪距离我们并不远,已经渗透到生活的点滴之中。

    可为什么难以发现呢?借助直播打赏洗钱,通过虚拟货币、游戏币交易洗钱,赌场内通过“洗码”帮助洗钱……一个个真实案例告诉我们:随着新技术的发展和新业态的出现,洗钱手段也不断翻新升级。犯罪分子利用新技术、新业态,给洗钱犯罪披上了隐蔽的外衣,让发现和查处洗钱犯罪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从简单到复杂,洗钱链条越来越长

    反洗钱,就像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面对手段错综复杂、犯罪链条越来越长的洗钱犯罪,如何准确把握和适用法律将罪犯绳之以法,是办案人员思考最深的问题。

    2023年8月,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以阿奇(化名)等人犯贷款诈骗罪、骗取票据承兑罪、洗钱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其中,对阿奇洗钱罪的认定最为波折。他以给某公司申请信贷授信的名义,通过制作假章等,将他人存入银行的3000万元存单进行了虚假担保,从而骗取银行授信,开具了相应金额的票据。几个小时后,他就联系贴现中介,将票据层层背书贴现,最终所得资金大部分用于偿还债务、支付中间人费用和个人消费挥霍。”该案承办人、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季蓉告诉记者,或许是因为钱来得太容易,阿奇花钱大手大脚,仅用来吃喝、直播打赏等就花掉100余万元。

    而且,让人不解的是,在进行票据贴现时,阿奇并没有找银行办理贴现,反而是找了多个民间中介进行层层背书贴现,所得资金在经过多个账户流转后,多数又汇集到阿奇等人控制的个人账户中。民间贴现成本高于银行贴现,但阿奇毫不在意,执意选择民间贴现,支付的手续费达96万元,远高于银行贴现利息。

    “这一系列异常操作明显具有掩饰、隐瞒上游犯罪所得来源和性质的目的,不是上游犯罪的自然延伸,而是自洗钱行为,应当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季蓉告诉记者。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机关进行了全面审查和详细论证,认为阿奇的行为已构成洗钱犯罪。

    2023年10月,阿奇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可以说,该案办案难点之一就在于涉案资金流转的链条太长。犯罪分子先是把票换成钱,这一过程就几经倒手,然后又把钱经多个账户流转,隐蔽性强,不易被发现。”经办此案的鼓楼区法院法官吴志坚说,当前,洗钱犯罪的“链条化”特征越来越明显,查处犯罪的难度也越来越大。

    记者了解到,过去,洗钱犯罪手段相对简单,主要利用传统行业洗白赃款。但现在,洗钱犯罪手段越来越复杂,赃款洗白的链条也越来越长,甚至还形成了专门的洗钱“流水线”团队,通过将赃款“投入”金融市场,再在不同的金融产品之间倒手“转换”,隐藏资金的真实来源,让打击洗钱犯罪面临新的挑战。

    “此案发生后,我们指导辖区银行全面梳理了相关业务流程及制度规定,并要求银行机构强化员工合规教育培训,持续保持内控案防的高压态势。此外,我们也进一步加强反洗钱知识宣传,提醒社会公众不能随意出借、出卖银行卡等,增强反洗钱意识。”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反洗钱处处长范海鸿告诉记者。

    应对洗钱犯罪新挑战,非一人之力可以完成。从可疑交易线索移送到落实“一案双查”工作机制,从加强对洗钱案件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的监督到建立健全洗钱案件会商机制,从深化反洗钱工作数据和情况的分析研判到提升全民反洗钱意识,如今,反洗钱的工作合力不断凝聚,反洗钱的工作力度也在不断加大。

    从线下到线上,洗钱方式不断翻新

    追逐利益的道路上,总有人迷失方向。一开始,或许未必想过触碰法律的红线,却最终在利益面前失去了底线,成为犯罪链条的一环。

    阿明(化名)便是这样一个人。

    “我们是正常交易,没有犯罪。”“只是前几年做过虚拟货币交易,早就不干了。”审讯室里,阿明拒不认罪,辩称自己从未帮助他人转移非法资金。

    事实真的如此吗?故事还要从多笔异常交易讲起。

    2021年,金融机构在进行反洗钱监测时发现,阿明的银行账户存在多笔可疑交易。

    “我们初步进行了分析研判,认为可能涉嫌洗钱犯罪,于是将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上饶市分行反洗钱科科长袁军告诉记者。

    “这个案子涉及虚拟货币,但我们之前并未办理过虚拟货币相关案件,法律适用方面担心把握不准,压力很大。”江西省上饶市公安局经济侦查支队三级警长于祺告诉记者,为了进一步提高侦查质效,明确侦查思路,他们邀请检察机关依法介入该案。

    公安机关侦查发现,2017年至2019年间,阿明等人在某平台低价收购多类虚拟货币,然后以“某某钱庄”等名义,通过操作十多个银行账户,将虚拟货币加价卖出赚取差价。

    一笔笔资金往来看似正常,却在一个名字出现时,暴露了洗钱的踪迹。“我们注意到有一个转账的人叫郭某,此前有一个同名同姓的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会不会是同一个人呢?”于祺说。经过侦查,两人果真是同一人,这也说明了,阿明等人用来购买虚拟货币的部分资金,很有可能是上游犯罪所得。

    公安机关在进一步侦查中,发现了更蹊跷的事情。郭某被立案侦查发生在2018年10月13日,而就在此前一天,郭某向阿明等人的账户多次转账购买虚拟货币,金额高达245万元。阿明收到钱后,立即大量收购虚拟货币,并马上将所收购的虚拟货币转给了郭某。

    “这明显不符合常理。正常人投资虚拟货币是通过低买高卖来赚取虚拟货币价值波动的钱,但阿明卖给郭某的虚拟货币却是即买即卖,不考虑涨跌,明显是为了实现资金的快速转移。”上饶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门主任苏剑宇直言。

    证据面前,阿明终于低下了头。“他当天转了好几笔钱买虚拟货币,我也意识到了这些钱极有可能涉嫌非法集资,但为了赚点钱,就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纵使时间过去三四年,阿明仍要为当年的错误买单。最终,阿明等人因犯洗钱罪,被法院分别判处相应刑罚。

    在202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有关负责人指出,地下钱庄已成为不法分子从事洗钱和转移资金的主要通道,目前还出现了新型的地下钱庄,上游犯罪行为人通过地下钱庄利用虚拟货币、游戏币等跨境转移资产,涉案金额高、查处难度大。

    犯罪黑手伸向哪里,法律就打击到哪里。2024年8月,“两高”发布《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将通过“虚拟资产”交易列为洗钱方式之一。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的王拓指出,司法解释采用“虚拟资产”的概念,范围更广,不仅包含虚拟货币,也包括游戏币、网络域名等,而且与FATF(即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反洗钱规则相一致,这为相关部门依法打击涉虚拟资产洗钱行为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从境内到跨境,洗钱犯罪日益猖獗

    一根网线,可以联通虚拟、现实两个世界。借助互联网的发展,一个“口令红包”,竟也突破地域、时间的限制,成了洗钱的新“道具”。

    江洋(化名)是一名毒贩。一段时间以来,他都是通过从境外、境内购买毒品并转卖给吸毒人员来获利。2023年12月,江洋从境外购买毒品,并以3100元的价格卖给冬阳(化名),随后该毒品从境外邮寄到中国境内。冬阳在取快递时,被民警当场抓获。

    买毒品就要付毒资。在调查毒资去向时,办案人员发现,这笔钱的流转并不简单。

    “为掩盖犯罪,江洋与冬阳都是通过某境外社交软件联系的。聊天记录显示,毒资是以第三方支付机构‘口令红包’的形式给到江洋。”该案承办人、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庄小茜说,江洋没有直接接收这笔钱,而是将“口令红包”转发给了境外的大山(化名),让大山代收这笔钱,之后再生成新的“口令红包”发回给他自己。

    为了进一步掩饰、隐瞒这笔钱,在“口令红包”的发送上,江洋也是费了一番心思。由于“口令红包”是由一组字符构成,江洋将其转发给大山时,特意将其中的阿拉伯数字都替换成了中文大写数字。“江洋经大山之手收取毒资的行为已经超出了‘交易毒品’的范畴,他指使大山收取毒资后再向自己转移的行为,客观上已经切断了毒品犯罪所得与毒品犯罪之间的联系,应被独立评价为洗钱犯罪。”庄小茜告诉记者,在加强对电子数据的固定并研判类案判决后,该院认为江洋的行为客观上转移了毒品犯罪的赃款,主观上明知其行为具有掩饰、隐瞒赃款的来源和性质的作用,应按照自洗钱论处,与上游毒品犯罪数罪并罚。

    自以为通过新型支付方式跨境转移毒资绝不会被发现,没想到,终是一场徒劳。因办案机关还在江洋住处查获多种待出售毒品,最终,江洋因犯走私、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被判处刑罚。

    据了解,如今,第三方支付平台、网银转账等跨境支付结算方式给贸易往来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被犯罪嫌疑人用来进行跨境非法资金流转,洗钱犯罪的跨境性趋势愈加明显。

    “应对洗钱犯罪的‘跨境性’,亟须加强反洗钱的国际合作。”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副教授刘志伟认为,打击跨境洗钱犯罪,司法机关应健全完善反洗钱国际合作制度,积极参与打击洗钱犯罪国际合作,加强国际追逃追赃,提升跨境洗钱犯罪案件的办理质效。

    从简单到复杂,从线下到线上,从境内到跨境,洗钱犯罪的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不断增强。

    然而,纵使再隐蔽,也逃不过恢恢法网。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反洗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协同各有关部门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案件办理、加强犯罪治理,办案数量不断上升。

    “我们要持续保持对洗钱犯罪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惩处洗钱犯罪力度。”最高检经济犯罪检察厅副厅长贝金欣表示,检察机关将一体贯彻反洗钱法和刑法“洗钱罪”等规定,依法惩治洗钱及相关犯罪,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护航金融高质量发展。

    (检察日报 孙风娟 张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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