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召开全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工作对接会,积极贯彻落实国家降低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相关政策要求,全面推进危险废物填埋量下降。各市州、兰州新区和甘肃矿区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及14家危险废物填埋处置企业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连兵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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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通报了全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情况,提出了降低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的工作措施,兰州市、白银市、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分管领导以及甘肃亿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兰州康顺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代表进行了发言。
会议指出,降低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是国家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领域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一个新的重要举措。国家将降低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纳入美丽中国建设考核,我省将降低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纳入美丽甘肃建设考核,旨在促进危险废物填埋量下降,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降低生态环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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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危险废物填埋会带来长期的环境风险,包括土壤、地下水污染以及潜在的爆炸和泄漏事故。填埋场在长期使用过程中,防渗膜可能会出现老化、破裂,衬层系统可能出现裂缝,甚至出现渗滤液泄露事故。渗滤液中的铅、汞、镉等重金属具有持久性和生物累积性,一旦进入环境,将长期存在并富集。通过减少危险废物填埋量,可以有效降低环境和健康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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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下降工作,充分认识降低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政策要求,全面推动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下降.
会议要求,一要压实政府主体责任。建立“省级统筹-地市分解-企业落实”三级目标责任体系,将生态环境部2030年10%填埋占比指标按年度细化到各重点区域,各市州落实填埋处置占比同比下降10%目标,企业逐年减少填埋处置量。二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作为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的主体,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强化源头减量、推行清洁生产,使用低毒、无害或可循环利用的原辅材料,优化生产工艺流程,从根本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环节和数量。限制可利用或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对能够综合利用的危险废物类别,在确保环境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装备开展综合利用,逐步替代填埋等终端处置方式。三要着力破解技术难题。充分调研垃圾焚烧飞灰产生及处置利用情况,为填埋减量提供技术支持,督促生活垃圾焚烧企业飞灰源头减量,积极谋划推动焚烧飞灰利用项目建设,提升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能力。聚焦垃圾焚烧飞灰、废盐等典型常被填埋处置危废,加大科研投入,鼓励高校、企业联合开展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危险废物处置技术和设备,在我省进行试点推广,提升我省危险废物处置技术水平。四要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强化源头减量措施,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严格按照“利用优先”的原则,对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化利用率。确实无利用价值的危险废物优先选择焚烧、水泥窑协同等处置方式,非必要不填埋。鼓励将危险废物转移至高水平企业利用处置,提升我省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五要加强宣传引导。要广泛宣传降低危险废物填埋量占比的重要性,提高企业和公众的思想认识。引导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危险废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良好氛围。
来源 | 甘肃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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