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说明:原创非首发,首发于豫兰剑客新浪博客)
小时候不怕狗,听大人说,无论是狗还是别的什么物类,只要你不去惹它,一般不会攻击人。还特别被嘱咐,如果有那些不识好歹的狗咬你,应当若无其事地走你的路。我多次尝试过,觉得可行,便像得了真理。
可是,自一件事情之后,便不是对所有的狗都相信了。
事情还要追溯到我上小学的时候。一天傍晚,记得晚霞很灿烂,我和同湾的小朋友于放学后背着书包朝家走,走到一个池塘边时,看见一条大黑狗躺在路中间,冲着一个方向“汪汪”地叫,一道儿的小朋友先就害怕了,站着不走。我说:“不怕,只要你不惹它。”就继续往前走。
附近地里几个锄麦子的人吓唬我们玩儿:“嘿,咬人哪!”同行的小朋友立即撒欢子往回跑,大黑狗就一个鲤鱼打挺跳将起来追,我再不能硬撑着了,只得也跟在后面跑,我们边跑边叫,希望锄麦的人有自告奋勇者出来救我们,可是鞭长莫及呀。
我算是知道什么叫提心吊胆了,我记得心都提到嗓子眼了,几乎要哭出来。幸好路旁菜地边有个浇菜的妇女,我们都跑到她的背后求救。那妇女只得用她手头上的唯一的武器——粪瓢抵抗狗的疯狂进攻。忘记了是狗终于退缩了,还是有人声援,反正是我们获救了,但这一惊却非同小可。
从此我知道了狗咬人不一定分好坏。后来我对狗类就存在防范之心了,虽然我也知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狗占多数,但是“无故寻仇觅恨”的狗却也还是有的。因此,我虽自认为是一好人,还是不能排除会被狗咬之可能。怎么办?防着点呗。
现在大概是因为贼多,狗也因此多得泛滥,有时往往会打成缠儿,毫不夸张。而且,我还发现,时代发展到今天,不唯人类大开眼界,狗也长了见识,大都不怕人了。倘你在路上遇到狗了,不给你让路的,你就一定要给它让路,因为这样的狗大都有来头,故而敢在人的面前昂首挺胸,摆出一副“老子什么事儿没见过”的架势。这样的狗你就必须一定得给它让路,别跟它讲资力学识,别跟它讲仁义孝悌,别跟它“之乎者也”,像东郭先生对狼那样。总之,别跟它讲道理,那叫迂。你给它让路得了。
只默不作声地叫人给它让路,不汪汪地叫着吓唬你,还算比较温良的。有些狗见着人来了,大老远的就——用狗们的话说叫——正当防卫。其实,那哪是什么“正当防卫”呀,你又没有手握石头或大棒,明明是欺生。或者是见着来人面善,不像是凶恶之辈,很可欺负,可以显威风,过把隐。这样的狗也许被恶人欺负过,见着恶人就害怕,于是拿良善的人来解气亦未可知。我就亲眼见过一个驼背老大爷被一只平时不大下口的黄狗追上好远。
中国有句话叫“狗咬破衣人”,这不是说狗只拣破衣人咬,但倘是穿着破烂,狗是一定要咬的。我经过长时间地观察和验证,发现还真是前人的经验总结。
有一种狗比有事没事冲人叫的更可怕,就是几乎从来不叫,等到你听到“汪”的一声的时候,已经将你的裤腿儿咬住了。
还有一种狗,你不仅必须一定得给它让路,简直不得不绕道儿走,那就是疯狗,那可是逮谁咬谁,可不论你是君子还是小人。生而为“万物之灵长”的人,为什么反被狗咬呢?“狗眼看人低”这句话看来不无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