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 [切换]
  • 二维码
    展会之家

    手机WAP版

    手机也能找商机,信息同步6大终端平台!

    微信小程序

    微信公众号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新闻 » 热点新闻 » 正文

    老人强迫孕妇让座!“老弱病残孕”谁优先?网友热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0-24 09:13:45   浏览次数:36  发布人:d9d0****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肚子有小孩”“别打人,别打人……”10月22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南京地铁二号线上,一位老人将孕妇强行拉起,要求对方让座,此事引发广泛关注。该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一位身穿蓝色外套的女子被人拉拽起身,女子护住肚子称“肚子有小孩”“你挤到我,我什么话都没讲”。身边不停有人在质问拉拽女子的老人,“你干什么”“别打人,别打人”……女子所处的位置对面,显示是两人座位,上方贴有爱心专座的标识。视频发布者称


    “肚子有小孩”“别打人,别打人……”

    10月22日,有网友发布视频称,在南京地铁二号线上,一位老人将孕妇强行拉起,要求对方让座,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该网友发布的视频显示,一位身穿蓝色外套的女子被人拉拽起身,女子护住肚子称“肚子有小孩”“你挤到我,我什么话都没讲”。身边不停有人在质问拉拽女子的老人,“你干什么”“别打人,别打人”……女子所处的位置对面,显示是两人座位,上方贴有爱心专座的标识。


    视频发布者称,拍摄地点是南京地铁二号线上,拍摄时间是21日早上7点49分。“一个老人想要强行索取座位,他先让孙女把他的东西给放在孕妇脚边,见孕妇没有起身,开始强行要把孕妇拽起来,一位小伙率先冲过来把他们俩分开。在小伙的带领下,我们车厢齐心协力护住了那个孕妇……”

    目击者虞先生称:“老人一开始扒拉我的朋友,并对其进行辱骂,发现我朋友录视频后,想要旁边孕妇的那个座位。他先让孙女把他的东西放在孕妇脚下,以此来获得这个座位。孕妇没有给他让座,于是,他对孕妇进行辱骂,强行把孕妇拉起来。”


    南京地铁客服人员表示,确有此事,只不过发生时间很短,很快就过去了,工作人员没有处理。其表示,任何人在地铁上遇到任何情况都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地铁工作人员,会有工作人员前往解决。

    对于强迫让座一事,有网友认为,让座是礼貌行为,不应倚老卖老↓






    还有网友疑惑:“老弱病残孕”是否存在优先顺序?


    地铁工作人员、律师均称

    “‘老弱病残孕’只是习惯性说法”

    一项投票近3000人参与的投票显示,仅有8.9%的网友认为“老弱病残孕”存在优先顺序,而91.1%的人认为“老弱病残孕”并不存在优先顺序。


    据媒体消息,南京地铁工作人员表示,“老弱病残孕”只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说法和语序。

    中华志愿者协会法律服务志愿者委员会“老年维权志愿使者”、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主任连大有也认为,“‘老弱病残孕’这几类群体并没有法律规定先后顺序,只是习惯性说法。”“老弱病残孕”无疑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都需要得到特殊关照和保护。

    连大有认为,至于同时出现“老弱病残孕”几类人,谁应该更优先,应按照具体情况中谁的情况更紧急、凭借朴素的民法一般人的意识区分。显然,怀孕的女人比身体健康的老年人在地铁里更需要优先对待。

    在此前发生的一则“女子疑因不愿给老人让座遭拐杖袭扰”的事件中,中国妇女报曾发表评论——

    社会要尊老,青年要敬老,这是美德,要大力倡导。与此同时,为老要自尊,不能倚老卖老。如此,才能双向奔赴,构建全龄友好的社会。

    本文转载自『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来源:中国青年报综合央广网、现代快报、潇湘晨报、新闻夜航、网友评论等

    ● 反邪专区

    ● 参与活动

    ● 往期精选


     
    (文/匿名(若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核实发布者) / 非法信息举报 / 删稿)
    打赏
    免责声明
    • 
    本文为昵称为 d9d0**** 发布的作品,本文仅代表发布者个人观点,本站未对其内容进行核实,请读者仅做参考,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发布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154208694@qq.com删除,我们积极做(权利人与发布者之间的调停者)中立处理。郑重说明:不 违规举报 视为放弃权利,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有个别老鼠屎以营利为目的遇到侵权情况但不联系本站或自己发布违规信息然后直接向本站索取高额赔偿等情况,本站一概以诈骗报警处理,曾经有1例诈骗分子已经绳之以法,本站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若遇 违规举报 我们100%在3个工作日内处理!
    0相关评论
     

    (c)2008-现在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