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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帮朋友“牵线搭桥”不挣钱,行吗?“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2-10 20:06:11   浏览次数:13  发布人:3cc9****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汪某她只是介绍别人找我拿货,顺带帮我收了几次钱,怎么就犯罪了?张某我以为只是朋友之间帮点小忙,也没从中获利,怎么就成了贩毒?犯罪嫌疑人张某真如她们所说的那样“无辜”吗?一起来看2024年1月张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中听闻吸毒人员辛某想求购毒品因知道有贩毒前科的发小汪某手中还有些“存货”便以“做个人情”的心态在汪、辛两人间“牵线搭桥”随后,张某作为“中间人”先后三次收取辛某毒资后转账给汪某不久后辛某、汪某

    汪某

    她只是介绍别人找我拿货,顺带帮我收了几次钱,怎么就犯罪了?

    张某

    我以为只是朋友之间帮点小忙,也没从中获利,怎么就成了贩毒?

    犯罪嫌疑人张某

    真如她们所说的

    那样“无辜”吗?

    一起来看

    2024年1月

    张某在一次朋友聚会中

    听闻吸毒人员辛某

    想求购毒品

    因知道有贩毒前科的

    发小汪某

    手中还有些“存货”

    便以“做个人情”的心态

    在汪、辛两人间

    “牵线搭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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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张某作为“中间人”

    先后三次收取辛某毒资后

    转账给汪某

    不久后

    辛某、汪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查明

    张某除帮助汪某

    收取毒资外

    还吸食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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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

    经审查认为

    虽然张某在这次毒品交易中

    没有获利

    但其受购毒者辛某委托

    与贩毒者汪某共谋、联络

    促成了二人的毒品交易

    起到居间介绍作用

    其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

    近日

    宜昌市西陵区人民检察院

    依法以贩卖毒品罪

    对汪某、张某批准逮捕

    充当毒品交易“中介”

    即使没有获利,也是犯罪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来源:湖北禁毒】

    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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