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青岛海关所属烟台海关关员在监管进境快件时,在相邻批次快件中连续查获三票伪报品名进境的“三无”减肥产品,共142包,742粒。经检测,以上减肥产品均呈甲基苯丙胺阳性。
甲基苯丙胺是一种强效的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剂,为冰毒的有效成分,被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长期服用含有管制类精神药物成分的“三无”减肥产品会产生药物依赖,严重危害身心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进口、出口麻醉药品和国家规定范围内的精神药品,应当持有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进口准许证、出口准许证。禁止进口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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