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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 (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问:《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是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新格局的关键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要求,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2023年12月27日,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要求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
问:《实施意见》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体系中发挥什么作用?
答:生态环境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深化改革的思路布局美丽中国建设,推动形成了“1+1+N”的美丽中国建设实施体系。第一个“1”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是统揽美丽中国建设各项举措的纲领性文件。第二个“1”是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是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实施意见》对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作了安排部署,通过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累经验、树立标杆,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标志性改革成果。“N”是指分领域行动,按照条块结合的思路进行布局,联合相关部门出台系列行动方案,既包括城乡建设领域的美丽城市、美丽乡村,也包括清洁能源、环境治理、绿色制造、绿色交通、绿色金融、科技创新等其他重点领域。目前,各分领域行动方案均在积极推进中。
问: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总体要求有哪些?
答:《实施意见》明确了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指导思想和总体思路,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聚焦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中心任务,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为着力点,坚持改革创新、重点突破、示范带动,在区域、省域、城市、县域各层级,聚焦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等目标任务,分级分类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到2027年底前形成一批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成果,久久为功建成若干各美其美、群众满意的示范样板,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积累经验、树立标杆。
问: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如何分级分类推进?
答:坚持全国“一盘棋”,一体部署重大战略区域、省域和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示范创新。区域层面,紧扣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京津冀加快建设减污降碳协同和生态修复示范区,长三角建设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区,粤港澳共同建设融合创新美丽湾区,长江流域建设绿色低碳发展示范带,黄河流域推动上中下游协同保护和治理,聚焦流域性、跨省共性问题,加强区域绿色发展协作,深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打造绿色发展高地。省域层面,本着少而精、示范性与带动性强的原则,坚持一省域一特色,充分发挥省域在美丽中国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筑牢生态安全底线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五个方面走在前、作表率。
问:城乡领域如何开展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
答:聚焦城乡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探索城市、整县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践的新机制、新模式,引导全社会积极行动。高标准建设美丽城市,重点支持50个左右城市以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为导向,推进新时代美丽城市建设;因地制宜建设美丽乡村,选择不同主体功能定位的县,重点支持100个左右县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两山”转化、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宜居宜业为重点,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目前,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起草形成了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两个实施方案,对相关工作另作具体部署。
问:《实施意见》提出了哪些支持引导政策?
答:《实施意见》在资金支持、市场机制、科技支撑等方面强化政策支持引导,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资金支持。建立健全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积极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中美丽中国建设任务,谋划先行区建设重大工程,依规统筹纳入财政资金和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
二是完善市场化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支持先行区建设政策体系,在重点流域探索建立支持生态环境治理与绿色低碳产业一体推进的投融资机制,丰富绿色金融、转型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
三是强化科技支撑。支持在先行区开展减污降碳、多污染物协同减排、应对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新污染物治理、核与辐射安全等重点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聚焦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储备推出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和科技工程。推动建设美丽中国高端智库。
问:下一步如何有效推进《实施意见》落实?
答:先行区所在省级人民政府要对先行区建设负总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编制实施方案,按程序报生态环境部;实施过程中适时组织开展自评估,总结梳理实践成果。 各有关部门加大支持力度,优先将美丽中国建设领域的改革试点、创新示范任务部署在先行区,形成工作合力。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技术指南, 指导和规范省、市、县先行区建设工作,加强技术帮扶,多渠道公开展示,宣传推广重大改革成果,营造共建共享美丽中国的良好氛围。
供稿 | 生态环境部综合司
编辑 | 吴雨桐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生态环境部〈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