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初中就开始写作了,那时候盛行青春文学和诗歌,我至今仍记得那句“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那时候有一个专门摘抄好词好句的杂志,每个月出一期,我现在已经忘记叫什么,我只记得当时的我只要有点零花钱,必然是用在买那杂志上了。
因此,我最初的文艺创作是诗歌,后来才渐渐衍生出散文、随笔、小说。但其实说实话,时至今日,我最喜欢写的还是诗歌,但在当下,诗歌已经成为了一种并不那么受大众欢迎的文种了,当然这都是后话,现在先不提了。
说来奇怪,初中时候写诗歌,并没有让其他人看的欲望,也不指望着能收到赞赏,因为总觉得这是个很私人化的东西,承载着太多莫名的情绪,自己看的时候有时候也看不懂,总有种孤芳自赏的心态。
高中时候写散文多,这个时候会交笔友,而我的笔友都是自己文科班的同学,相比于理科班,文科班的同学总是更有情趣一些,尤其我学习成绩很好,所以有些文采的人也比较看得起跟我交流,但他们也算不上我的书迷,因为他们并不找我催更。
我真正的忠实书迷是在大学时期出现的,那时候我开始写小说,最初写的是游记小说,后来开始写言情,这个阶段我开始期待自己的作品能被人看到,功利化的想法也渐渐涌现,于是我开了属于自己的平台,除此之外还会到处投稿,满心欢喜的期待自己的第一份稿费,但是投给杂志的小说最终都石沉大海,于是我便死盯着自己的平台和其他收稿的平台,每次只要我发文章,第一个点赞的人不是爸爸就是妈妈,我记得有一个平台的稿费规则是打赏多少稿费便是多少,我投过去它们便收了,我也不知道爸爸是怎么知道我投了那个平台的,我只记得那篇小说的点击率和点赞量类比平台其他小说算不错,但只有一个人给它打了赏,那个人就是爸爸,我至今仍记得平台助手把三块钱的稿费转给我的时候,我的内心是何其复杂,那种悲凉又幸福的感觉,我终身难忘。
我就是这样收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份稿费——父亲的三块钱打赏。自那之后,我便一再告诫爸爸妈妈不要再做这样的事,爸爸总是会说:“老爹给你点激励么,大作家都是从这么没有人知道,到有人知道,再到特别多人喜欢的。”这话话糙理不糙,但我不想再经历那种复杂的情绪了,于是我开始踏踏实实的在自己的平台写,再也不瞎折腾了,每次写完不多会儿就会收到爸爸妈妈的打赏,日复一日,次次如此。
终于我忍不住了,问他们:“你们是真的觉得我写的好,还是只是为了鼓励我?”妈妈闻言只是淡淡一笑,说:“唉!妈妈没文化么,也看不懂你用词的妙处,就觉得你写的那些内容特别有意思,你这几天咋不更新了?我天天翻没见着新的。”
那一刻我的心再也不悲凉了,我突然发现自己原来是一个富裕的国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