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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8-29 14:37:47   浏览次数:1  发布人:be62****  IP:124.223.189***  评论:0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预科院),各有关单位: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规定要求,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10月成立首届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印发了《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根据当前传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疾控局、卫生健康委,中国疾控中心(中国预科院),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规定要求,原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7年10月成立首届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并印发了《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根据当前传染病防控、疫苗管理等新形势新要求,结合机构改革、专家岗位变动、相关部门推荐意见等情况,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进行了换届调整,并对章程进行了修订。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由来自流行病学与卫生统计学、病原微生物学、临床医学、卫生政策与卫生经济学、疫苗学、免疫学、免疫预防实践等相关领域的30位专家组成,任期3年。现将新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和章程印发给你们。

    附件:

    1.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名单.pdf

    2.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pdf

    国家疾控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8月19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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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家疾控局网站

    编辑:管仲瑶

    校对:杨真宇

    审核:秦明睿 徐秉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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